2008年10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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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嘉:受伤民工庭前调解获赔
孙聪碧

  本报讯 日前,操作机械过程中伤了手的江西人章某,从老板那里拿到了1.7万元赔偿款。
    章某通过老乡介绍,于今年5月31日到永嘉人李某家里做工,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。当天下午章某操作机械不慎,手被压伤。经过两次手术治疗,章某的外伤基本痊愈,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。8月中旬,生活陷入困境的章某起诉到永嘉法院瓯北法庭,要求李某支付伤残补助金和误工费等。
    立案后,考虑到原告的实际困难,法官与被告取得了联系,询问是否同意庭前调解。被告点头后,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调解,并最终达成一致。
    据了解,永嘉法院瓯北法庭今年至今的调解、撤诉结案率超过70%。该庭特意制作了“庭前调解建议书”,在立案、送达时送交当事人,对有调解意向的在7日内组织调解,案件处理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。